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林安物流集团联合调查的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2017年3月为107.8点,比上月回落1.8%,运价指数在连续两个月回落。 从月内各周指数看,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其中,月内三周连续回落;月末则止跌回升。综合来看,月内周指数虽环比回落,但总体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一季度指数平均为111.4点,比上年同期增长14.5%。 图1 2015年以来各月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 表1 2017年3月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表从分车型指数看,各车型指数均有不同程度回落,但回落幅度有所收窄。其中,以大宗商品及区域间运输为主的整车指数比上月
2月21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介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一带一路”建设引领对外开放情况。高虎城表示,2016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初步测算,商贸流通业实现增加值9.6万亿元,增长6.8%。现代物流技术和流通方式加快普及,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全年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14.8%,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网上零售额5.2万亿元,增长26.2%。
2016年,国家发改委在《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中,把乌鲁木齐(乌西)确定为中欧班列枢纽节点之一。凭借“依托疆内,辐射全国,布局欧亚”的经营战略定位,如今中欧(中亚)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已从2016年5月的每周开行一列发展为每天开行一列,实现了西行班列规?;?、常态化开行,使其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作用日益凸显。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相比国内其他枢纽节点,中欧(中亚)班列乌鲁木齐集结中心具有地处‘一带一路’核心区的区位优势,位于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的国际通道结点优势,毗邻全疆最大编组场的运输优势,量价捆绑的价格优势,‘一站式’通关的协调优势,良好对外合作和国
根据德国邮政集团首席执行官Frank Appel表示,传统物流商仍然会在货物运输和快递行业占主导地位。据Appel表示,像亚马逊这样的电商企业对物流企业来说是“重要的合作伙伴”,但电商企业没办法挑战物流企业的市场地位,至少在短期内。这可能预示着,传统物流企业将继续主导市场,并且从电商中获益。▌电商巨头们也都开始涉足物流随着电商包裹不断增加,零售商和平台拥有一定的物流处理能力很重要,因为订单交付可能会严重影响消费者忠诚度。消费者“快速送货”标准正在不断上升,不能满足这些要求可能会造成客户流失。因此,电商企业越来越依赖传统物流企业,确保这些物流企业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又能处理更大量的包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着力解决安徽省物流领域长期存在的成本高、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到2018年,初步建成10个左右多式联运重大工程,建成10个以上省级物流示范园区,80%左右的主要港口和大型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5%以上,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到160家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比重比2015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在简政放权方面,安徽省将清理、归并和精简具有相同或相似管理对象、管理事项的物流企业和物流从业人员的证照资质。按照物流
随着2017年电动物流车补贴政策的出台,电动物流车市场必将重现2015年的火热。大部分专用车企业早在该市场做好布局,同时动力电池和电机电控的核心零部件企业也将电动物流车领域列为了未来几年的重点市场。但是从2015年和2016年纯电动物流车的运营表现来看,在整车运行、充电等各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关键零部件方面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白芴謇此?,电动汽车的大量推广应用,车辆故障多发、电池衰减、零部件一致性差、慢充时间长,充电设施不全等各方面问题,电动物流车作为一种生产运输工具,更是如此?!?近期,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举办“2016国际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研讨会”上,重庆小康新能
8月31日,全球第七大航运公司韩进航运宣布破产 10月18日,浙江最大航运公司浙江远洋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 10月31日,国内最大航运公司中国远洋报告前三季度亏损达92.2亿元 随着西方圣诞节的到来,今年7月以来深圳港吞吐量回稳向好,在出口较为低迷的情况下保持了乐观的势头。记者采访了解到,世界主要航运公司合并联盟的态势正不断加剧,以共同抵御全球航运业的“寒冬”?! ⊙有笆サ星椤痹思凵险?nbsp; 内贸船运找安平物流 欧美线出现爆仓,海运费价格飞涨,近期深圳航运市场出现了如此传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7月以来,为迎接欧美“黑五”、圣诞等重大节日,商家开始提前出货,个别时段的
对于物流人而言,“无车承运人”的概念并不陌生??梢运?,随着公路运输市场的发展成熟,分工进一步细化,运输资质和运输资产的分割,为“无车承运人”模式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土壤。早在2013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349号文《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已经确定了无车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2016年8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行业对“无车承运人”的关注随之达到了新的高度。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定运输合同并承担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来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经营人。这是交办运[2016]115号文件对“无车承运人”的明确定义
收费公路改革有了明确的时间表。26日发布的《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收费公路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去年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距离征求意见结束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何时正式出台,也一直广为外界猜测。如今,改革时间表终于明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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